(三)支持和完成本行业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行业协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行为,不履行义务、损害行业协会的利益或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决定本行业协会的终止事宜;
(五)讨论并决定行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审查并经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行业协会的全部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