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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

发表日期:2014-05-06 阅读次数: 2167

中共广州市委文件 

穗字[2008]12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 

(2008年09月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把广州建成全省“首善之区”,现就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重大战略举措 

  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较发达阶段产生,依托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发展起来,以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为主要特征的服务业,主要包括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态,以及经改造提升的传统服务业。 

  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州发展新定位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在《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广州要努力成为我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成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商务会展中心、亚洲物流中心、国内先进制造业基地、华南科技创新中心。这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完全切合广州实际,为广州的科学发展确立了新目标和新方向。只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才能将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推动广州科学发展,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广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趋势。当前,广州的发展进入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广州必须把握发展大势,顺应时代潮流,提升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全面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增强广州中心城市功能的关键所在。中心城市功能不仅与其经济总量有关,更取决于其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程度;不仅与其利用要素进行生产制造的能力有关,更取决于它在要素区域流动中的集聚辐射中心作用,及其综合服务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提高广州在国内乃至国际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因此,广州必须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不断提升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广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现代服务业附加价值高、拉动能力强、增长潜力大,能积极引领消费、有效扩大内需,推动工农业集约化、高级化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近年来,我市基本形成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的经济增长格局,但总体而言,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仍较粗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的重大转变。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广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市人口规模庞大,土地开发强度较高,要素成本不断上升,土地、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越来越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能有效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明确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6.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世界眼光,充分依托广州区位、产业和功能优势,整合优化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加快建立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为目标,以“三二一”为产业发展优先次序,以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为导向,以高端服务业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服务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体制和政策环境,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增长极,着力提升“广州服务”优质品牌,促进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把广州建设成为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 

  7.总体目标。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为7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超过5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为80%,服务业就业比重超过55%,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增长极,产业集群效应显著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整体跃升。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先进城市服务业发展水平。 

  8.基本原则。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中,要坚持“五个结合”基本原则。 

  ——与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紧密结合。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加快应用科学管理模式、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经营业态改造传统服务业,优化提升具有优势和广州特色的传统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与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端发展紧密结合。把生产服务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注重发挥物流、金融、信息、商务、研发等生产服务业对工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的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引导传统制造业向服务环节延伸,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端发展。 

  ——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密结合。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发展以研发设计为核心的科技服务业,有力推动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与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紧密结合。紧紧抓住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契机,大力促进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外开放,积极承接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交易处理、跨国采购等服务外包,加强穗港澳台合作,进一步拓宽合作空间,提升合作层次,着力提高服务经济国际竞争力。 

  ——与加强公共服务事业紧密结合。坚持服务产业和服务事业双轮齐转、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公共交通等事业,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提升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新需求。 

三、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中心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服务外包、房地产等高端服务业,着力打造亚洲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国际化信息港、亚太地区重要总部经济区、区域“创意之都”。 

  9.现代物流。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港,加快建立空港综合保税区、南沙保税港区,推进保税物流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大型国际化现代物流枢纽,做大做强空港经济和海港经济。大力推进产业基地和物流基地协同发展,构建中心城市多层次配送网络,扩大现代物流区域覆盖率。健全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实现陆、海、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大力改善口岸通关物流配套环境建设,完善物流大通关信息平台,整体提升广州通关效率。大力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社会化和现代化。努力把广州建成立足珠三角、对接港澳及周边省区、辐射东南亚、连接全球的中国南方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和全球物流体系的重要节点,加快建设亚洲物流中心。 

  10.金融保险。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产业支持政策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现有驻穗金融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探索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继续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广州商业银行和广州农信社改制重组步伐,打造地方金融品牌。加快建设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和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等金融核心功能区,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打造金融市场高端交易平台,依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建设国家级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大力争取落实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形成证券市场的“广州板块”。积极推动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实现产业与金融互动。大力发展保险业,鼓励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各类财产险和人身险业务。深化穗港澳台金融合作,强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金融创新,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11.商务会展。积极发展和规范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评估、广告等行业,形成专业化、高水平的商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琶洲-员村国际性商务会展集聚区和穗港澳琶洲会展合作试验区建设,依托广交会等平台,加强与国际展览公司的合作,大力引进国际品牌展会。完善会展业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以及商贸配套设施,大力培育龙头会展企业,积极发挥广交会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广州博览会、广州国际汽车展、广州国际设计周、中国(广州)国际机械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特色品牌展会,不断扩大其规模效应和国际影响力,加快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国际商务会展中心。 

  12.信息服务。全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构建国际先进的枢纽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和无线宽带网络,全面拓展基于多网络的信息增值服务业。突出抓好国家数字家庭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依托广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加快推进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等平台建设,广泛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实现信息服务业“双千亿”战略目标(即2015年全市信息服务业增加值超1000亿元、收入超2000亿元),把广州建设成为国际化信息港。 

  13.总部经济。在加快推进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的同时,抓紧规划建设一批专业性总部集聚区,优化总部经济空间布局,提高中心城区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着力改善总部经济运行基础条件和专业配套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清晰、设施完善、服务优质、科学和谐的总部经济示范生态圈。积极引进跨国公司总部和国内大型先进企业总部,吸纳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的研发、投资、财务和营销总部,将广州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总部经济区。 

  14.文化创意。继续依托老城区实施“中调”和“退二进三”战略,加快推进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创意企业集团,着力培育引进创意企业总部,重点发展文化类、研发类、设计类、咨询类、时尚消费类五大领域创意产业,打造创意产业品牌。以国家网游动漫产业基地为集聚区,鼓励支持网游动漫企业创新发展,巩固和提升网游动漫产业发展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网游动漫产品及衍生品的国内外市场份额。大力发展文化数字内容产业和数字传播产业,将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积极推动穗港澳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区域“创意之都”。 

  15.科技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广州的科技、教育、文化资源,全面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依托企业全面推进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规划建设,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做大做强科技企业大型综合孵化器,支持建立一批高新技术重点发展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形成区域性核心孵化基地。完善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结构模式,加强各类园区的互动和协作,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充分利用广州大学城高校的科技资源,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建设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技术检验、科技评估和认证服务,为广州华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6.服务外包。以建设国家服务外包基地为契机,重点打造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天河软件园、黄花岗科技园等示范园区。积极承接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网络管理、技术培训等信息技术外包(ITO)和金融结算、财务处理、跨国采购、客户关系管理等商务流程外包(BPO)。积极建设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全面优化服务外包发展环境。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世界服务外包基地之一。 

  17.房地产。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按照大都市空间发展和交通网络框架,优化房地产布局。运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手段,引导企业运用节能、节材、环保、省地的生态技术,建设绿色建筑和生态社区,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规划引导与载体建设,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18.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编制实施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行业规划,以及空港经济、海港经济、总部经济等专项规划,引导现代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 

  19.积极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编制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全面构筑以中央商务区、国际性商务会展集聚区、现代物流集聚区、金融创新服务区、区域性综合服务功能区和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特色服务功能区为主体的多层次、网络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落实“中调”战略,重点打造珠江新城-琶洲-员村地区、白鹅潭周边地区、白云新城地区、新中轴线南段四大核心地区,强化中心城区高端服务功能。 

  20.切实保障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结合实施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鼓励企业利用存量用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商务商贸、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措施。优先将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用地列入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修编《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制定现代服务业用地的规划技术标准,促进现代服务业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采取土地租赁、收取土地年租金的方式,满足现代服务业短期用地需求。 

  五、深化服务领域改革创新,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21.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现代服务业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许可项目。适当放宽企业登记冠名、经营场所等条件。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探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中的非公益性领域,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增加服务供给。 

  22.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抓住国家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作为国家服务业试点城市,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推进广州空港经济区和海港经济区建设,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改革创新试验区。争取国家支持,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23.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尽快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快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分离,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24.加快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国有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加大对重点国有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重组、改造。 

  25.大力促进民营服务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服务业,逐步建立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拓宽民营服务企业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引导民营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支持民营服务企业改制上市。实施民营企业人才工程,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和创业支持等公共资源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合作。 

  六、扩大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型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26.深化穗港澳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的广泛合作。立足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促进与港澳的合作。抓住CEPA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契机,尽快形成穗港服务业合作框架,建立穗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园区,降低服务业引进准入门槛,重点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大型商务设施、国际营销、研发设计、创意产业、信息服务、检测认证等现代服务业,联合构建穗港贸易投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大通关信息平台、世界级会展基地和金融创新区。 

  27.推动与周边地区在服务领域的全面合作。以加快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突破口,强化和提升广州与泛珠三角区域城市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旅游服务等领域的全面合作。逐步实现珠三角城市在户籍、社保等制度性要素的异地共享,服务领域行业资质、技术标准的互相承认,交通基础设施的无缝对接,建设珠三角服务大市场。 

  28.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学习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用足用好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有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开辟服务外包企业进出境通关的“绿色通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策略,着力引进服务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投资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战略性资源。鼓励服务出口和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扶持较有优势的民族品牌服务业走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从“服务广州”向“服务世界”拓展。构建以政府服务为基础的“走出去”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市服务业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信息系统。 

  七、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增强服务经济综合竞争力 

  29.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传统服务业应用网络技术、供应链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大力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融合发展,积极打造“网上商都”。不断提高旅游服务、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资讯平台,提高服务质量。 

  30.着力优化传统服务业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专业经营,不断健全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批发零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联盟发展,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向汽车服务、中介服务、居民服务等行业延伸。引导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向城乡居民社区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关于连锁经营服务企业实行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的政策。 

  31.不断增强传统服务业集聚功能。规划建设集购物、休闲、娱乐、美食于一体,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购物中心和具有“食在广州”地标效应的美食街区。以园区化集聚发展批发业,积极引导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展贸市场转型,努力打造国际展贸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信息中心,增强“全球采购、广州集散”功能,加快形成“广州价格”。 

  八、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改善现代服务业营商环境 

  32.加大公共服务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增加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33.整合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设立广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从2009年开始连续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配套支持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自主创新和集聚区建设。整合优化各重点服务行业专项资金,创新投入方式,按其对市本级财税收入的贡献,给予现代服务业企业一定的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 

  34.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国家现有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利用政策导向引导现代服务业向纵深发展。对会展业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落实物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抵扣政策和鼓励冷链物流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以及扶持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 

  35.完善现代服务业价格和收费政策。逐步实现现代服务业(特种行业除外)与工业用水、用气方面同网同价,严格实行现代服务业用水、用气方面按同类用户执行同一价格。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逐步实现现代服务业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加强对服务企业的价格指导和服务,完善价格诚信评议和奖惩机制,促进服务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清理各类收费,未经国家和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现代服务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原则上按下限额度收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6.建设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重点加强对现代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加快发展,支持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加快中小服务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现代服务业。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大力发展服务业保险,积极拓展业务,创新保险品种,扩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保障范围和力度。 

  37.加大对总部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在项目审核、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总部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设在我市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总部,以及国内外大型企业的研发、投资、财务和营销总部引进高级人才。

九、强化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企业国际竞争力 

  38.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支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建立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审议认证制度,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享受绿色通道便利。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创意设计、网络服务(包括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数字内容、现代物流、现代会展、专业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争取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服务类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加强对服务领域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及相关技术改造的贷款贴息支持。 

  39.加快自主品牌建设。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驰(著)名服务业商标和名牌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和扶持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扶持推动一批国家A级物流企业成为第三方物流品牌企业。突出保护和振兴广州老字号,推动广州老字号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服务业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保护力度。研究制定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服务外包、旅游服务等领域的行业标准和信用体系,建立一批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广州服务”的品牌效应和输出能力。 

  40.培育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现代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对于集团化经营的现代服务企业在组建集团资格、工商登记手续、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着力培育创新型现代服务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 

  十、加强人才开发力度,巩固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 

  41.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人才。精心培育人才服务业,加大对人才市场的扶持力度,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加强与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依托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和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平台,开办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会展、广告策划等现代服务业人才交流专场,吸引国内外现代服务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对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条件和居住、生活便利。 

  42.大力培养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用人才。实施“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发挥行业协会为行业内企业培养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作用,依托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高素质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 

  十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凝聚现代服务业发展合力 

  43.加强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强化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县级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规划、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工作体系。 

  44.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市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快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2009年起组织实施新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和制度,逐步建立现代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相关发展报告。 

  45.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区(县级市)要按照本决定的要求,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行业的实际,制定和出台针对本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评价与考核体系,制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将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列入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党政领导班子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绩考核内容。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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