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题】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侵权案启示
发表日期:2023-12-01 阅读次数:1401
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HANNOVER MESSE)始创于1947年,每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73届。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已成为当今规模最大的国际工业盛会,不仅是世界上展出面积最大的工业展,而且展品展示技术含量高,是联系全球工业设计、加工制造、技术应用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平台之一,被认为是世界工业贸易的“晴雨表”和全球工业技术发展的风向标。 中国展商历来都是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的一大主力军。2016年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吸引了来自全球75个国家和地区的5200多家企业参展,其中58%来自德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以620家企业参展成为德国以外参展企业数量最多的国家。在这样一个盛大舞台上,参展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以下便是2016年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上发生的两起非常典型的中国企业被诉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 中国A公司与德国当地B公司存在竞争关系,A公司在初期曾经因模仿B公司产品进行生产销售,被B公司警告。但随着A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A公司在中低端市场水平生产产品的性价比已经超过B公司。当B公司得知A公司将参加此次博览会时,B公司律师通过注册公共邮箱以德国普通客户身份向A公司销售业务员发送了4份电子邮件。第一封邮件里表达希望了解A公司产品和能力,A公司业务员回复表示可以做对方所需的全系列产品。第二封邮件表示希望采购A公司某几款产品,包括涉嫌侵权产品。A公司业务员毫无防备表示可以生产。第三封邮件对方表达愿意采购A公司这几款产品并询问是否可以向德国出口,A公司表示产品可以出口。第四封邮件对方又提出鉴于初次合作想要实地了解产品的应用情况,能否提供德国客户名单。A公司业务员继续按要求提供了德国几家客户名单。综合以上证据,B公司随即向德国当地法院申请对A公司的临时禁令。法庭根据B公司提供的4封邮件等相关证据认定A公司侵权成立,并发布临时禁令,A公司还需要向B公司律师支付律师费1800欧元。 中国C企业经过长期研发生产了两款新产品,并在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进行现场展示。德国某公司律师在展会上直接将诉状交给该C企业,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C企业面临要么撤展下架展品,要么坚持应诉的选择。后经过咨询展会服务机构专家意见,且考虑到企业的未来发展,C企业决定应诉。在得知中国C企业确定应诉后,德国公司马上撤掉其中一款产品的诉讼,并就另一款产品要求和解。中国C企业同意和解,但因为对方条件过高,未能达成和解。C企业考虑到该款产品存在一定风险,权衡之后决定放弃生产该款产品。经过此次事件,C企业在研发上加大投入,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培训,第二年参加展会时所有产品水平大大提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展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企业宣传和展示自我、进行信息交流、获取客户订单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我国企业海外参展日益频繁,参展数量和规模均持续增长,同时展会知识产权纠纷也呈高发态势。 在参展过程中,企业参展的产品、搭建的展台、使用的宣传材料等都可能引发知识产权风险,常见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集中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三大方面。 1.专利权风险。在科技类会展中,参展的产品通常是融合了先进的研发成果,因此专利侵权纠纷是展会中发生比例最高的纠纷类型。通过外部观察就能判断是否侵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和普通的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件最为常见,但近年来,复杂的、不易判断的发明专利纠纷也逐步增多。除了专利侵权外,还有专利许可到期后仍然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所引发的纠纷。 2.商标权风险。如果企业在展品、展台、宣传材料中使用了未经权利人许可的商标、许可超期的商标、在中国注册而未在展览地国家注册的商标、在中国属于通用名称而在展览地国家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如“MTV”)等,便可能引发商标侵权纠纷。 3.版权风险。如果参展企业印制派发的宣传材料中未经授权而使用了他人作品,或搭建的展台未经授权而使用了他人的设计方案,或展会现场使用的电脑中安装了盗版软件,都可能导致侵犯他人的版权。在展会中,因使用背景音乐、他人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 从参展企业的角度来讲,其参展产品或其他材料一旦被举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面临被扣押、查封、颁发临时禁令或追诉等后果,企业将无法正常进行产品展示、商贸洽谈等活动。如果该企业被追诉并被判定为侵权,就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形象,还将可能无缘展览地国家市场。 从行业和国家的角度来讲,企业在展会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还会影响特定行业的声誉甚至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形象。2006年在巴黎举行的世界制药原料展览会上,来自中国的3家参展药企的6名医药代表遭到法国警方扣押。2007年,在德国汉诺威通信和信息技术博览会(CeBIT)上,包括纽曼、华旗爱国者、深圳迈乐等国内知名厂商在内的12家中国参展数码产品公司的MP3、DVD播放器、汽车导航仪等多种产品遭到海关查抄。这些事件给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尽管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政府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企业防范和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但仍然有许多企业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海外参展过程中频频遭遇知识产权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决定开拓海外市场的企业,更应该主动提升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如果总是“产品先行”,置知识产权不顾,迟早是要“挨打吃苦头”的。企业赴海外参展之前,应当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第一,参展企业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展会现场的知识产权事宜,就可能遭遇的各类情况做好统筹准备,并在有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时进行响应处理。第二,参展企业需要了解展览地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包括当地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司法程序、侵权判定标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以免遭遇问题和纠纷时手足无措。第三,企业应针对参展产品、展台设计、宣传材料等,结合当地知识产权规则进行分析评议,研判风险,尽量选择市场份额大、没有知识产权风险或风险可承担的产品和材料参展。第四,证明对知识产权合法拥有的证书,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可以证明合理使用知识产权的材料、法律依据、初步证据等既是企业参展的护身符,同时也是打击他人侵权行为的利器。因此,企业在参展前应充分准备,以便在有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示。 此外,参展企业还应当事先做好商标或专利检索,对于没有在展览地国家注册的商标,应当及时注册;对于存在专利侵权风险的产品,应当做好规避设计或提前与权利人沟通协商。 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重要的国际市场竞争手段。即使企业在参展前做好万全准备,也无法保证不会遭遇纠纷,尤其是当竞争对手滥用诉权时。如果企业想要进军海外市场,就应当认识到面临诉讼纠纷是常事,企业更应该迎难而上,积极应对,积累纠纷处理经验和能力。而非选择置之不理或息事宁人,这样不仅无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还可能会招致更多的纠纷或恶意指控。 当参展企业遭遇侵权指控或现场执法时,首先应当冷静,切忌慌乱,一定要避免情绪过于激动或对抗执法,此前曾发生过参展人员因抗拒执法而被警方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合理的做法是适当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以及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并积极寻找一切维权途径,尽力降低企业损失。企业可在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寻求解决途径,可依照当地法律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诉、上诉等,并提交证明未侵权的相关证据,或者尽力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前述【案例一】中提及的“临时禁令”,是德国展会中常见的一种知识产权维权措施,具有快捷高效的特点。申请人只需要向法院证明侵权行为“很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申请事由紧急迫切,法院可以无须听证并当庭签发临时禁令。临时禁令一旦送达展位便开始生效,法院执行官会查扣侵权展品,要求撤下展台区域的侵权产品和宣传资料,同时要求被申请禁令的企业缴纳几千欧元不等的保证金,用于维持禁令有效,在被申请人在德国没有固定住所的情况下保障原告和法庭的相关费用得以偿付。这笔费用理论上可以通过成功的异议程序取回。但在送达禁令文书的当场,被申请禁令的企业应配合缴纳,否则将面临展位其他财产被法院扣押,无法继续参展的后果。而被申请禁令的参展企业现场工作人员往往因现金不足、对禁令不理解、对是否侵权不认同等实际问题拖延甚至拒绝缴纳,从而成为现场僵持与冲突的导火索,应引起参展企业和组展单位的足够重视。 如果企业确认自己侵权,可以承认对方的请求,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尽力降低企业损失。如果企业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可以立即聘请律师,对临时禁令提起异议,请求法院撤销临时禁令;或请求法院责令禁令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正式提起侵权诉讼,如权利人不在该期限内正式起诉,则应撤销临时禁令并改判由权利人承担临时禁令相关的程序费用。 参展企业在展后应及时针对纠纷进行深入系统地分析论证。如果确认自身不存在侵权,而是对方权利滥用,企业应在诉讼时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临时禁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向当地海关申请索要被扣押的参展产品。如果的确涉及侵权,企业应积极和权利人达成和解,争取获得授权,或者在有充分证据的条件下,采取提起无效诉讼等措施,为将来在当地参展和开辟市场扫清障碍。此外,参展企业应及时总结赴海外参展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类似知识产权风险的预警和管控能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处理能力。 企业自身的力量其实是非常有限的,尤其是许多中小企业,限于人力和资金上的不足,对于国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投入力度本就不够,遑论海外参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以至于碰到问题或遭遇纠纷时手足无措,处理不当,甚至引发进一步的冲突。因此,提升企业海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应对能力,离不开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 2009年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工信部等9部门下发《关于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从预防、援助和协助企业自我维权三个方面提出十项应对措施,要求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组展单位加强对企业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审查,积极提供境外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与境外展会主办方的沟通和协调。同年,“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在德国汉诺威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CeBIT)上正式启动。这是我国首次在海外展会上设立官方服务站,为企业提供现场知识产权咨询和调解服务。现如今,中国贸促会已逐步建立起以重点展会现场服务和监督管理为核心环节,以展前培训预警、展中现场服务、展后追踪调研、纠纷协调处理为配套的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中国首次在海外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 此外,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进行联系的重要平台,在协调行业内部关系、指导企业建设、推动行业整体发展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行业协会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帮助。例如,在2005年德国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上的一起纠纷案件中,中国齿轮协会就牵头组织中方4家企业与德国企业进行协商,最终取得了可喜成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赴海外参展将会更加频繁,展会知识产权问题也将一直存在。因此,相关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需要继续推进相关措施,助力企业提升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而我国企业在海外参展过程中遭遇问题或纠纷时,也可以积极寻求相关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力量支持。 我国企业屡遭展会查抄,其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自主知识产权缺乏。上述【案例一】中,对方设法隐藏搜集侵权证据的企图,“钓鱼式”诱导询价,而A公司内一线业务员工作流程不规范,A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致使落入竞争对手的全套。但A企业自身存在侵权行为才是最关键的弱点。【案例二】中,尽管德国公司在得知C企业确定应诉后,马上撤掉其中一款产品的诉讼,反映出德国公司“浑水摸鱼”的不正当意图。但就另一款产品而言,确实存在侵权风险,暴露出C企业在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管理上的不足。 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我国企业只能任由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外企业宰割;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即使创新能力提高了,自主技术储备有了,也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从而埋下致命隐患。我国企业要想从根本上抵御展会知识产权风险以及其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只有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创新能力,储备自主核心技术,并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管理。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从根本上摆脱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不利局面。
来源:广东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
转载:新疆知识产权公共fuwu
上一篇: 第七届粤港澳大湾区工艺美术博览交易会圆满... 下一篇: 【知识产权专题】海外参展需警惕哪些知识产...